多家焦点公司集体收重组问询函中超控股股东遭司法轮候

同样值得关注的还有中超控股。 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已被司法机关冻结。 第二大股东(原控股股东)欲召开股东大会罢免董事长。 两人的股权转让纠纷不断升级。 深交所近期至少发出了3封问询函。

目前,CSL 的控股股东为深圳市新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腾华”),持股比例为20%,已全部被司法机关冻结; 第二大股东为江苏CSL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SL集团”),持股17.08%。 中超集团是中超控股的原控股股东,深圳新腾华持有的全部股份均来自中超集团受让的股份。

2017年10月,中超集团与深圳新腾华签署协议。 中超集团拟将中超控股3.68亿股(持股比例29%)转让给深圳新腾华,作价5.19元/股。 总价约为19亿元。 本次交易分两批进行。 首批转让20%股份,并于2017年12月完成转让,深圳新腾华上控股股东、中超控股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黄金光。 随后,深圳新腾华提名的黄锦光、黄润明、黄润凯加入中超控股董事会。

但据中超集团9月27日向上市公司发出的通知函显示,深圳新腾华未按期缴纳标的股票首次交割的股份转让费,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中超集团终止协议,标的股份第二次交割不再继续。 中超集团已就股权转让纠纷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JRS直播,要求深圳新腾华支付首次交付标的股票的余额,终止第二次股权转让协议,并支付违约金。

中超控股集团_中超集团投资泰州物流项目_中超投资集团

深交所9月28日发布关注函显示,中超控股9月27日披露《股东大会通知》,称公司第二大股东中超集团未提出任何提案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出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后。 对此,中超集团拟自行召集并主办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深交所对此高度关注,要求中超控股及相关各方认真核实并说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是否知悉上述《股东大会通知》的内容以及是否已收到CSL集团要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CSL 本集团自行召集股东大会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在拟定的股东大会上,中超集团共有四项议案,即罢免中超控股董事长黄锦光、董事黄润明、董事会秘书黄润凯,选举肖宇、霍振平担任公司董事。 深交所注意到,待审议的罢免议案均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董事会董事人数的规定,补选议案后续审核将根据董事会现有空缺情况进行。 拟订议案审议通过顺序,公司董事会现有董事不变。

据此,深交所要求中超控股及中超集团核实并说明公司董事会目前是否存在空缺,上述罢免及补选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及安排是否符合相关法律及法规的规定。并说明公司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并配​​合中超集团办理相关后续业务措施和计划。 深交所还提醒中超控股诚实守信,规范经营,依法合规认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文来自证券时报